关于韩愈《讳辩》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赏析(3)

时间:2021-08-31

  C.韩愈认为,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既不违犯“二名律”,也不违反“嫌名律”,毁谤者和附和者的言论,在法理上是没有依据的。

  D.韩愈认为,周公、孔子、曾参都不避父母的名讳,而毁谤者和附和者却想超越这些古圣先贤,过分强调避讳,实在荒谬可笑。

  5.断句和翻译。

  (1)用“/”给下面的文段断句。

  惟 宦 官 宫 妾 乃 不 敢 言 谕 及 机 以 为 触 犯 士 君 子 言 语 行 事 宜 何 所 法 守 也 今 考 之于 经 质 之 于 律 稽 之 以 国 家之 典 贺 举 进 士 为 可 邪 为 不 可 邪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

  ②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

  参考答案

  1. A 解析:举:应考。

  2. C解析:介词,和、跟。A.动词,是;/介词,为了;B.连词,表假设,如果/动词,好像。D.副词,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反而”等;/代词,你的。

  3. C 解析:③说明周公和孔子确定礼仪法度的特殊身份,不是用来驳斥毁谤者的论据。⑥宦官宫妾为避代宗李豫、玄宗李隆基的名讳,不敢说“谕”“机”,与作者的观点相反,不是用来驳斥毁谤者的论据。

  4. D解析:孔子“不避父母的名讳”不合文意。孔子是“二名不偏讳”。

  5.(1)惟 宦 官 宫 妾/乃 不 敢 言 谕 及 机/ 以 为 触 犯/ 士 君 子 言 语 行 事/宜 何 所 法守 也/今 考 之 于 经/ 质 之 于 律/ 稽 之 以 国家 之 典/ 贺 举 进 士 为 可 邪 为/ 不 可邪

  (2)①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将获罪。(关键词“白”“且”)

  ②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附和(这种意见),也主张这样。(关键词“察”“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