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赠李白》诗别解

时间:2021-08-31

  杜甫李白有很深的交谊,常有诗作互相酬和。本文所及是其集中现存最早的《赠李白》诗。全诗如下。

  二年客东都,所历厌机巧。

  野人对腥膻,蔬食常不饱。

  岂无青精饭,使我颜色好?

  苦乏大药资,山林迹如扫。

  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

  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

  杜诗向来注本多,诠释异,此诗亦不例外。该诗作于天宝三载(744),系杜诗集中现存赠李白诗中最早之作。

  诗的第一句语意显豁,诸本理解上虽无分歧,亦各显特色。如赵次公注:周公居东二年。东都,今之西京也。周公居东二年和杜甫的东都客留二载有何联系?是不是周公若居东三年杜甫就应该也在东都为客三载?在这句诗里杜甫是否有意将自己比附周公?我认为明眼人一看即知,杜甫根本没有此意。那么赵注中诸如此类处在引导后学方面究属有益还是无益?注杜本中的无中生有、牵强附会由此可见一斑。当然明白如话的原文在理解上也未必没有分歧。如诗的第二句:所历厌机巧。所历:凡所经历。厌:讨厌、厌恶。机巧:奸刁巧诈的东西。这些解释都没有错。但合在一起若理解成:(杜甫客居东都二年)凡所经历的没有例外的都是些令他感到讨厌生恶的奸刁巧诈的人和事。(见《杜甫诗选注》萧涤非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这种理解是否有过于绝对之嫌?这句诗是杜甫的牢骚不假,不过还不是太强烈,只能看作是一种心理上的不平衡。综观杜诗中的牢骚、气话是有一些,但比例不大,而且也都有特定的社会背景。

  “野人”两句应该是紧承上句来具体写其所厌之“机巧”者。萧涤非先生的解释是:“朱门大户,顿顿鱼肉,杜甫既不习惯,又憎厌这些人。”从人之常情和对于贫穷交加的人来说,鱼肉之饭应是难得一遇的,怎么会不习惯?吃厌吃俗了“腥膻”的是那些达官贵人而不会是杜甫。故我认为此处的解释有商榷余地。笔者认为这两句话不妨作为互文来处理。几组隐性的对比:野人与(贵人),蔬食与腥膻,吃的不饱与(吃得俗厌)。野人当然是指杜甫,吃得是蔬食即菜食,甚或连蔬食也不得饱,写出其生活之极贫窘。贵人吃的是“腥膻”,且吃俗吃厌。可见这是几组反差极强的对比。赵次公对此两句诗的理解好象还差近杜甫原意:“此意似虽日见腥膻之物,而其食犹未厌乎藜藿,所以对之而增惭愧。则甫之贫困无资可知矣。”杜甫说“蔬食常不饱”,赵次公则说是“犹未厌乎藜藿”。我认为这种理解是对的。这里应看作是杜甫有些心理不平衡和不满而已。此外,“蔬食常不饱”句还暗示出了杜甫客居东都二年,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处境并没有改变,他的才华并没有因多次向他讨厌的显贵干谒而被真正发现和赏识。这都是写其兼济天下之才不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