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面旋落花风荡漾》赏析(3)

时间:2021-08-31

  1060年(嘉佑五年),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1065年(英宗治平二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1069年(神宗熙宁二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

  1070年(熙宁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

  1071年(熙宁四年)六月,行兵部尚书、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

  1072年(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欧阳修卒于家,谥文忠。

  成就

  文学成就

  诗文革新

  欧阳修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宋代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人物,他的文论和创作实绩,对当时以及后代都有很大影响。宋初,在暂时承平的社会环境里,贵族文人集团提倡的西昆体诗赋充斥文坛,浮华纂组,并无社会意义,却曾风靡一时。为了矫正西昆体的流弊,欧阳修大力提倡古文。他自幼爱读韩俞文集,出仕后亲自校订韩文,刊行天下。他在文学观点上师承韩愈,主张明道致用。他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以“道”为内容,为本质,以“文”为形式,为工具。但他又假正了韩愈的某些偏颇。在对“道”的解释上,他把现实中的“事”,看作是“道”的具体内容,反对“弃百事不关于心”,反对“务高言而鲜事实”。在对待“道”与“文”的关系上,主张既要重“道”,又要重“文”,认为“文”固然要服从于“道”,但并非“有德者必有言”。列举了许多例子说明“自诗、书史记所传,其人岂必能言之士哉”。指出:“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世。”所谓“事信言文”,就是内容要真实,语言要有文采,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后来,知贡举(主管考试进士)时,又鼓励考生写作质朴晓畅的古文,凡内容空洞,华而不实,或以奇诡取胜之作,概在摒黜之列。与此同时,他又提拔、培养了王安石、曾巩、苏轼、苏辙等一代新进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