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
《纲要》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即所谓的五句话、二十个字中,分解开来,实际包含着十个道德规范,其中有九个规范都是过去已有和常用的,“爱国”、“守法”、“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规范,确实不能说是这次制订《纲要》时新创造出来的。
在这十个道德规范中,唯独“明礼”是一个创新的规范,在以往的文献记载和日常使用中,很少见把“明礼”作为正式的道德规范来使用的。
仔细掂量,“明礼”作为创新的规范提出来,既是很有意义的,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又是合情合理的,贴切地、简明地综合概括了“礼”的多重含义。
中国素以“礼仪之邦”、“文明古国”著称于世。
中国获得这样的美名,首先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就格外讲究“隆礼”。
这里的“礼”,既是指“礼仪”、“礼节”、“礼貌”,又是讲“礼让”、“中和”、“谦敬”。
从“礼仪”而言,孔子说:“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论语·泰伯》)大意是说,君子严肃自己的容貌,就可以避免别人的粗慢无礼;端正自己的神色态度,就可以使别人相信;谈话时注意言辞声调,就可以避免别人的粗俗和错误言论。
《礼记》上还专门有这样的规定:“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意思是说,进入一个地区,先要问当地的法制禁令;进入一个国家,先要问该国的风俗习惯;进入别人家里,先要问主人有什么忌讳。
这些都是自古以来中国文化中讲究“礼仪”、“礼节”、“礼貌”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言论。
从“礼让”而言,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大意是说,人生来都是有欲望的,有欲望而得不到满足就有追求,有追求而无限度就会造成争夺,有争夺就会造成社会 混乱,礼的作用,就是制定一系列的标准和限度,使人们相互礼让、安分守己,从而使社会和谐稳定。
荀子的这一思想,是中国古代礼治思想的代表,也是“礼让”思想最著名的言论之一。
中国“礼仪之邦”的美名,正是从讲究“礼仪”和“礼让”的文化传统中获得的。
而“文明古国”的美名,既是讲中国古代有灿烂的文化,更是强调中国是一个“隆礼重法”,彬彬有礼,谦谦君子的国度。
在这个意义上看,“文明”和“礼仪”、“礼让”是密切相关的。
“文明”与粗俗、野蛮相对,而“礼仪”、“礼让”,正是表明人们彼此之间尊重、谦和与体谅的关系,也就如孔子所说的,“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今天,在我国公民道德的建设中,提出“明礼”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之一,至少在形式上,是综合、概括了过去的“礼”所涉及的“礼仪”、“礼让”和“文明”的含义。
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明礼”不仅是申明、倡明“礼”,而且是注重“礼”的实践。
作为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明礼”,主要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的内容。
从狭义上讲,“明礼”就是讲究“礼仪”和“礼让”,包括重礼节和讲礼貌。
“礼仪”和“礼让”,应渗透到职业场所、公共场合和家庭生活中。
职业人员在处理与被服务对象的关系,处理与其他职业的关系时,“礼仪”和“礼让”是必不可少的职业道德的要求。
彬彬有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互相尊重,都会在基本的“礼仪”和起码的“礼让”中得到展示。
人们在公共场合,大到国际的交往、外交关系,小到日常生活中与他人打交道,都要遵守起码的礼节,讲究起码的礼貌。
特别是在一些正式场合,如外交场合,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礼仪”,穿着打扮,行为举止,都要做到得体、适宜。
公共场合的“礼仪”、“礼让”,包括“礼节”、“礼貌”,不仅事关个人的形象,而且常常关系到国家的国格,因此,决不能把“礼仪”、“礼让”、“礼节”、“礼貌”,通通斥为虚伪的繁文缛节而加以轻视。
人们在家庭生活中,同样要讲究“礼仪”和“礼让”。
对年长者要孝敬,对同龄人要平等友善,对年幼者要慈爱,这些要求,都伴随着相应的“礼节”和“礼貌”。
荀子曾说,所谓“礼”,就是“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这些话对今天处理好家庭关系中的“礼”的关系,也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家庭生活中的“礼仪”、“礼让”还包括处理许多其他方面的关系,例如,怎么接待客人,客人来时应持什么礼节,客人走时应持什么礼节,等等。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比较重视这些细节的,如《礼记》中记载:“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礼记·曲礼上》)大意是说,与客人一起进门,在每一个门前都要请客人先进。
今天我们开展公民道德建设,重视家庭美德建设,也应当注重家居生活中这些礼节、礼貌中的细节问题,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在这些生活细节中,养成懂礼节、讲礼貌的习惯,归根到底,是养成尊重他人、互相礼让的道德精神。
从广义上讲,“明礼”就是讲“文明”。
从这个角度看,“明礼”就不是一般地讲“礼仪”、“礼让”,不是专注于“礼”的倡明和践行,而是讲注重公共文明和公共道德,这就是讲究《纲要》中强调的“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注重的是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的道德,要求每一个公民,自觉遵守在这些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基本道德规范。
《纲要》对“社会公德”具体规范的概括,继承了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的表述,即“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包含的许多内容,都可以从“文明”、从“明礼”的角度去加以理解。
甚至包括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要求,都应当算做“明礼”的内在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