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公元772-846),字乐天,是紧接盛唐以后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语言通俗、明白流畅,在风格上自成一体(世称“元白体”)。他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继承《诗经》“风雅比兴”的传统。《与元九书》为其诗论纲领,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文献。 他长于各种诗体,特别是叙事长诗,其中《长恨歌》和《琵琶行》是其代表作,而《长恨歌》则被诗评家誉为千古绝唱。
不象韩愈、杜甫和其他一些大诗人那样,死后才受到后人的特别推崇,白居易在生时便诗名显赫,受到举国上下、甚至国外的崇拜,而且其影响在历史上经久不衰。在他盛名的二十年时间中,各地寺庙道观、邮亭等处的墙壁上都能看到他的诗。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野老牧童,不分男女老幼,甚至不识字的老太太,都是他诗歌的忠实欣赏者和积极的传播者。当时传抄他的诗拿去卖钱或者换酒、换茶喝的人到处都是;能够唱诵“长恨歌”的歌妓会抬高身价,自觉与众不同;甚至外国的宰相也托来朝的商人以百金一篇的奇价购买他的诗作。
白居易一生写过的“讽谕诗”比别的诗人都多,充分显示出他关心劳动人民疾苦、同情贫穷受难者的善良本性(最有名的比如《卖炭翁》、《观刈麦》以及《缭绫》等等),使人至今读起来还能深切地感到作者善心的巨大感化力量。特别难能可贵的是,在关心和同情穷苦人的同时,他还往往能反躬自问,把自己的优裕生活看作值得羞愧的事情。比如看到饥饿的妇女抱着小孩,在麦地上捡拾别人收麦时掉下的一颗颗麦粒来充饥,他便联想到自己“不事农桑”还拿“三百石”俸禄,而感到深深的“自愧”(见《观刈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