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感鹤》全诗鉴赏(2)

时间:2021-08-31

  然而,“物心不可知,天性有时迁”。即使操守坚定、耿介正直的野鹤,一旦兴起贪欲之念,被箭射下来后被捕获。这样,从前那种鹤立鸡群的卓然不俗,那种不食氵巫腐的耿直,就都成为过眼烟云,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诗人在最后以感叹收结:为了混一碗饱尚且会尽弃多年的高洁,况且能有乘坐大夫之车的厚遇呢!

  这是一首寓言诗,通过一个具体的事物来形象地表达生活中的某种哲理,人的某种志向或情趣。寓言本身就是一种喻体,即使不指出本体为何物,人们也会在具体的形象中感悟到诗人的用意所在。读了这首诗,读者不难明白诗人意在讽刺那些立志不坚、为口腹之欲抛弃宏愿的人。从诗中带有故事性的描述来看,应当是确有所指的。诗的大部分都在写鹤,以鹤喻人,只是尾部发了四句议论,这些议论与一般寓言中的议论不同,并非概念化的,而是用诗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描写紧密结合,以浅映深,造成抑扬跌宕,使人感到那种见小利而忘人格,见大利必大失“清风”的“高洁之士”,只不过是徒摆“清高”的姿态而已,一旦有利可图,那些不甚高洁的举止就会把一切都暴露出来。白居易另有一首《鹤》诗,描写了另一种鹤:“低头只恐丹砂落,晒翅常疑白雪消”,或许这种清高孤傲的丹顶鹤才是他的理想。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