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站紧紧围绕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畜牧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整治、提升、监管三项重点,狠抓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队伍建设,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矛盾基本消除,畜牧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畜牧兽医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畜牧业发展明显规范。

  全区预计到12月底生猪存栏1.82万头,出栏生猪 3.61万头,家禽存栏25.5万羽、出栏75.6万羽,羊存栏0.43万只、出栏0.3万只,牛存栏0.04万头、出栏0.03万头,肉类产量4031吨,禽蛋产量1968吨。

  全年完成2个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建设,实施1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70多万元,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我区生猪养殖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逐步形成了以东部白峰、春晓等乡镇家禽生态放养为主,肉牛、肉羊养殖场为补充的特色生态畜禽养殖产业,保障我区畜产品应急供应,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消费优质畜产品需求。

  (二)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今年8月,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区农林、财政、环保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共关停转产养殖场321家,投入各类整治补助资金共计9700万元。减少生猪饲养量10.6192万头、家禽80.7549万羽,牛羊兔等家畜2.3508万头,减少粪便排泄物 9.77万吨。5家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累计拆除畜舍16.1万平方米,复绿复耕14万平方米。为巩固整治成果,避免畜禽养殖回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发现4个新增养猪场和6个回潮养殖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关停。通过畜牧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无序建设、污染环境等一些列问题,全区城乡环境和三大水系水质明显改善,整治成效显著。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显著。

  针对今年突发的人感染h7n9疫情及周边复杂疫情,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

  1、抓好防控责任落实和工作任务布置,年初与各街道乡镇政府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落实养殖场监管责任人并公示上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免疫耳标使用以及全年免疫任务等工作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

  2、抓好免疫预防工作,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夏季消毒灭源工作,全区累计免疫禽流感50.94万羽、新城疫19.25万羽、猪瘟6.04万头、猪口蹄疫6.31万头、牛羊口蹄疫0.94万头、猪蓝耳病5.23万头,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

  3、加强疫情排查和日常监测。1-10月全区共采集禽血清样品262份,猪血清样品244份,经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91.5%,口蹄疫抗体合格率88%,禽流感抗体合格率96.5%,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95.9%,均已达到合格率70%以上的国家规定。

  4、提高防疫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以参加市级实验室对比检测测试,重大动物疫病技能比武,基层防疫员协检员技能考试等为抓手,全面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5、积极应对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突发疫情。

  一是开展疫情大排查和紧急监测行动,全区共出动108人次,排查活禽交易区、家禽养殖场168家次。对31个家禽养殖场采集血清和咽肛拭子91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禽流感期间共处理群众举报应急事件52起。三是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加大对家禽养殖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外活禽禁止调运,禁止活禽交易,防止外疫的传入。同时严把检疫关,对家禽实行禽流感抗体检测制度。四是疫情结束后,积极配合区工商局等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工作。落实省政府应对禽流感扶持畜牧业政策,对全区14家规模家禽养殖场发放补贴14.5万元,帮助尽快恢复家禽养殖生产。

  (四)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区全年没有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管巡查。我站针对畜牧环境整治后监管对象变动较大的特点,从新摸底调查进行梳理,并对每个对象落实了巡查监管责任人,通过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按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一次,养殖场每月一次。做到监管巡查留有痕迹,真正将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是抓好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1-10月我站对养殖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环节,共抽检各类样品1737批次(其中养殖环节尿样305批次,屠宰环节1400批次,猪肉32份、猪肝6份、禽肉5份、禽蛋5份)进行瘦肉精、兽药残留等指标的监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同时配合农业部、省、市开展畜产品安全监测各一次,共抽取样品65批次,检测全部合格。三

  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环节抗生素专项整治、肉及肉产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通过对重点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治后,全区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不断改善,畜产品安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四是抓好养殖场准出制度落实。今年我区在原来4个场的基础上,今年对剩余4个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准出,通过养殖场负责人完成市级质检员培训,开展瘦肉精自检,落实准出制度,目前我区已按照市级要求实现规模养殖场准出制度全覆盖,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源头管理。

  (五)认真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针对年初黄浦江死猪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出台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我区符合自行处理病死猪的条件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经审查合格,按规定要求申报的,给予每头80块的补贴,到10月底全区共处理病死猪6678头。二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场(户)再告知再教育,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 并签字承诺。落实病死猪监管人员,监督养殖场按照 “五不准一处理”处理病死畜禽,并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督执法,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查处。三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病死动物收集点,对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处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集中收集点的布局规划,确定了5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由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对养殖场建设病死猪待处理房等设施设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