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项目部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动火审批手续;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四)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安装影响逃生的铁窗、铁栅栏问题;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

  (五)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六)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七)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临时建筑的墙体、屋顶等构件防火性能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四、排查整治总结

  l、项目部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已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已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

  4、已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已对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