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的工作总结(5)

时间:2021-08-31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xx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xx所,计生服务机构xx所,镇卫生院(分院)xx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xx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xx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xx%,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xx%。监测样品xx件,合格xx件,合格率为xx%。县级监测样品xx件,合格xx件,合格率xx%。镇级监测样品xx件,合格xx件,合格率xx%。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xx所,合格xx件,合格率xx%。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xx件,合格xx件,合格率xx%。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xx件,合格xx件。合格率xx%。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xx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

  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xx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xx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xx份,合格xx份。

  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xx家,从业人员xx人,抽检各种餐饮具xx件,合格xx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xx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xx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xx份,合格xx份,合格率xx%;餐具样品xx份,合格xx份,合格率xx%;生活饮用水xx份,合格xx份,合格率xx%;公共场所公共用品xx份,合格xx份,合格率xx%。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xx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xx台次,卫生监督人员xx人次,检查餐饮单位xx家,自来水厂xx家,各类旅馆xx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xx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定xx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xx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xx份,糖尿病档案xx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xx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xx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xx户次,警告xx户次,责令改正xx户次,没收医疗器械xx户次,罚款xx户次,罚款人民币xx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