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二、具体实施

  1、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街道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主持召集上届居民代表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推选主任4人,成员16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认真搞好选民登记。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选民以户籍所在社区为准,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共登记选民4766人,按时张榜公布,并以社区为单位统一颁发选民证。

  3、推选居民代表,提名候选人。居民代表的产生由社区具有选举权利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按15—30户选一名的比例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每个单位1—2名即可。共推选出代表420人。并与7月30日进行张榜公布选。后选人的提名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居民代表10人联名提出,组织提名,共产生主任候选人8名,副主任后选人10名,并月8月10日张榜公布。

  4、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我辖区四个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制。投票选举时,各社区设立中心会场,召开选举大会,设立秘密写票处,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5、颁发当选证书。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颁发由街道办和区民政局统一盖章的当选证书。

  6、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汇总整理后报区民政局社区办备案。第七、推选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其组成人员人数一般经推选出60人。

三、总结

  本次选举我办以“公平、公开、公正”为选举原则,体现出“人民社区人民选,选好社区为人民”的宗旨,让社区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真真正正的参与到基层政权建设中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了每个居民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当家人,充分尊重了广大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赋予了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竞争的权利,使广大居民群众社区自治主体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参与热情,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