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xx〕44号)要求,开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及时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厅布置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现将我县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有36个:其中省级财政安排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行政运行四大板块中选择2个项目,具体为创新驱动及新兴产业发展资金80万元、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380万元,由财政厅负责组织评价;县级财政评价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城乡一体化调查、永兴镇革命老区道路建设项目等34个项目共涉及产业类、基础设施类、民生类、行政运行类等领域,资金总额达到46710.62万元。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取得的成效

  (一)绩效评价范围更广,资金量更大。

  20xx年全县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产业类、基础设施类、民生类、行政运行类等领域,相对去年增加18个,绩效评价范围更广,绩效评价金额为47090.6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4476.45万元,同比增长270.25%。

  (二)人大财经委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效果明显。20xx年我县人大财经委相继对县交警队、县房管所、县扶贫移民局等开展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合理配置政府的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责任意识逐渐增强。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建立和完善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对项目的科学论证与规划,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了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促进了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