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二

  (一)“八乱”治理工作

  1、场镇“八乱”治理由镇整治办牵头组织综合执法队具体实施,全年共计对石羊集镇和徐渡集镇进行13次突击整治,整治出摊占道1800余处,暂扣各类物品1650余件,纠正违章停车860起,暂扣车牌照248个,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200余处,清除小广告、牛皮癣等650余处;

  2、拆除各类遮阳棚、遮雨布及街道上违章占道修建的鱼池、货物摆放台、洗衣台等500余处,共计约3000余平方米;

  3、开展公交运营车辆“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了出入我镇的公交运营车辆的“乱吐、乱丢、乱扔”行为。

(二)“七进”活动工作

  1、制定“七进”活动方案,明确分工,在机关内部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

  2、召开驻镇各单位负责人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各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3、组织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参加爱卫宣传讲座10余次,开展义务清扫活动40余次,共计出动人员8000于人次。

(三)公路沿线治理工作

  1、对主要公路沿线实施环境卫生突击整治10次,出动人员3000余人,清除各类杂物和垃圾积存点450余处,约100余吨,清扫道路45公里,对23个垃圾收运点进行了维修整治;

  2、对彭青路、中崇路、石徐路、玉沿路、石安路等镇主要公路沿线进行阶段性环境卫生突击整治,共计组织出动整治人员3800余人次,出动车辆(含拖拉机、三轮车等清运车辆)260余台次,拆除公路沿线违章搭建及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棚房以及遮阳雨棚126处,建筑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清理公路两侧杂物、建渣800立方米,清理小广告、牛皮癣等500余处。

  3、对重点时期主要交通沿线(玉沿路)进行环境、秩序、交通整治4次,组织人员1000余人次,对沿线房屋进行风貌整治2660平方米,清除杂物堆放点130处,清理积存垃圾60余吨,清理河道和沟渠7公里。

(四)河道治理和农村“四清”治理工作

  1、制定河道治理和农村“四清”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各村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整治;

  2、全年共计清理各类杂物、建渣、积存垃圾等4000余立方米,整治河道、沟渠卫生20余公里。

(五)安置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完成了已入住的金羊村、丰乐村等安置点的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引导安置点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基本达到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环卫设施健全、保洁到位、制度上墙等要求。

  2、协助在各安置点设置爱卫知识宣传栏16个,发放爱卫宣传画报、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及光碟等共计1000余份,开展夏季消杀灭活动,发放“消杀灭”药剂100瓶,灭鼠药饵0.25吨;

  3、协助完善安置点环卫配套设施和清扫保洁队伍。在25个安置点发放垃圾桶70个,三轮车31辆,果屑箱89个,新增加清扫保洁人员31名。

  4、以“三新”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安置点进行环境卫生综合评比,在金羊村“古渡人家” “丽水河畔”评选出“三新”活动文明示范户25户。

(六)扬尘治理工作

  1、自3月份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以来,镇综合执法队会同石羊派出所,对石徐路、玉沿路等公路沿线的运输车辆进行扬尘治理检查,共计检查出超高、超载、未覆盖运载砂石货车100余辆,对90名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整改,暂扣驾驶证12本移交派出所处理;

  2、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场地、花卉种植户,全部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必须硬化进出口道路,并做好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卫生。查处违规施工单位12家,责令整改12家,共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60份;

  3、按市交委相关要求,每天安排交通协管员4人在彭青线、玉沿线、中崇路、岷江三号桥设卡,对过往货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共计检查货车150余台次,暂扣证件40本,现场责令整改63个,证件移交派出所处理35个,移交河西交警中队直接处理5个;

  4、安排洒水车每天早晚对主要街道和主要公路沿线(中崇路沿线、玉沿路沿线、彭青线沿线)进行洒水降尘,平均每周出动洒水车洒水降尘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