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稽查局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3)

时间:2021-08-31

五是采取“五零”稽查。稽查服务“零距离”,落实查前自查、查中辅导、罚前约谈、查后回访等措施,实现税企互动、和谐的良好格局;稽查选案“零空查”,变普遍检查为重点稽查,变人工粗放选案为人机结合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确保稽查检查做到“精、准、实”,杜绝了“空查”现象;稽查定案“零投诉”,在稽查工作中坚持以政策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纳税人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处理,认真听取纳税人的申辩和陈述,及时沟通意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稽查程序 “零过错”,规范稽查文书的使用,严格稽查程序,全面落实《稽查案件复查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稽查案件分级审理,促进稽查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有效地规避了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稽查执法“零干扰”,在稽查工作中坚持以内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的有机分离,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等监督制约制度,有效地规避了税收执法中“零干扰”。

三、推行阳光稽查,开展纳税辅导,提高服务质量。

  为国聚财是我们天职,服务纳税人是我们的义务,今年我们围绕这个宗旨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提供服务质量上下了很大功夫。具体做法是:首先在广大干部中提倡三员,即:稽查人员既是检查员又是税收政策宣传员、纳税辅导员。稽查人员不仅要按规定认真、细致、文明的开展纳税检查,还要向纳税人宣传相关的税收政策,财务制度及税收管理要求,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辅导,提出改进建议。其次推行预查制。对部分新办纳税户和部分税收政策不熟悉,财务管理不完善的,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分局管理人员到纳税人处了解其经营核算和管理情况,帮助分析,查找问题,并使之自我纠正。这样既宣传了税法,强化了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政策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服务质量,密切了征纳关系,还可以确保国家税收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