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行执法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实行规范管理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推行执法责任制是落实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做好税收工作的可靠保证。
一是明确稽查目的,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完善税务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对督办案件、举报案件及重点稽查对象分户编制检查预案,每个预案经集体审议,上报分管局长审核,加强对税务稽查的事前监督、审查,合理安排稽查计划,明确稽查重点和方向,规定稽查工作完成时限,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稽查工作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案件分级审理制、大案集体审理制、稽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和过错追究力度,健全岗责体系,明确执法和管理流程,明晰工作职责,科学界定责任,公正评议考核,形成规范化、法制化的税务稽查执法管理,促进税收执法权的深度公开透明。
三是强化部门配合,提高稽查工作质效。加强税收法制的宣传,健全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构建社会性的协税护税网络,实现综合治理;同时全面运行查管互动机制,加强征、管、查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充分发挥系统内部的整体功能,创新稽查检查管理,实现以查促管。
四是坚持稽查、服务并重,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把人性化服务融合到日常检查全过程,耐心听取纳税人的解释、建议和意见,在纳税人诚信自查的基础上,实行查前辅导、查后建议,督促企业对已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帮助纳税人加强管理,同时开展“廉政回访”,让被查单位直接参与执法监督,有效保障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不断提高稽查执法水平。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就成本管理、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及加强财务管理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10条,均被采纳,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先后向企业发送有关税收政策200余份,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