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审计局普法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一)及时调整普法机构,明确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对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在认真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部署。三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第8号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工作,我局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科学发展的要求,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努力建立一套能覆盖审计业务运行全过程,与时俱进、行之有效、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制度。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活动。为做好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准备工作,根据市审计局和区普治办的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局抽调人员,对业务学习情况、201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提高了审计质量,降低了审计风险。

  (四)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清理权力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处罚种类、受理条件、维权渠道等。全局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类49项,行政强制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15项。三是编制权力流程。结合审计机关实际,本着“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按照不同的权力类别,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共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16份。其中: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1份,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1份,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