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的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五、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公共财政特色彰显

  20**年,财政部门努力做到民生投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千方百计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全市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31.99亿元,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7%。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全市财政教育支出87344万元,增长29.3%,完成了财政厅确定的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目标。拨付资金1.82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5万名城乡中小学生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争取资金899万元,3551名普通高中和2443名职业学校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重点把握支持方向,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筹措资金3612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装备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确保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拨付资金329.5万元对全市职业教育3465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我市荣获“河南省职业教育强市”称号。

  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7743万元,增长24.9%。筹措资金4.6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支付资金4.11亿元,122.4万人次参合参保群众从中收益。投入资金3434万元,继续开展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认真细致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复核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资金851.6万元,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安排资金1282.4万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投入资金300万元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予以补偿。安排资金486万元,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并落实乡村医生的养老政策。落实医疗救助资金1602万元,推行定点医疗服务单位同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办法,提高救助效率。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61万元,增长25%。全力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财政补助养老保险基金1.56亿元,为18.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1.3亿元,为4千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金。拨付城乡低保资金1.2亿元,将城乡低保月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和87元,拨付资金2080万元,将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3600元和1500元,8.78万余名低保对象和1.2万余名五保对象在动态管理下分类施保、应保尽保。投入资金103万元,将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报酬列入财政预算,使乡镇敬老院规范化运作,不断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拨付资金3255.7万元,在确保优抚对象按照标准领取补助资金的同时,全部按政策落实了医疗保障待遇。拨付资金736.6万元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筹集资金411万元建立对1135名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就业资金1582万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转移就业1万余人。

  四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1.02亿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537套,对1107户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筹措资金142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846.5万元,解决4900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两次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月人均津补贴标准提高300元。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718万元,保证了移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全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并上报,最终经省财政厅锁定债务2432万元,保障了政法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