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2)

时间:2021-08-31

二、加强普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能力

  市局制定出台了《南平市地税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南平实际和总局的工作精神,明确了“六五”普法规划、各阶段的具体实施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并将普法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咨询工作、办税公开工作相结合。

  认真开展税收法制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突出工作的针对性,20xx年市局以及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税收行政裁量权、柔性执法稽查等学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在全市法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20xx年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38场,1093人次,其中两期省外科级干部知识拓展培训班和两期省税校股级干部培训班,均开设依法行政专题研讨。20xx年全市新招录公务员,均已组织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全部合格。

三、落实制度要求,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重大决策出台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局制定并出台了《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完善重大决策出台机制,把公众参与、学者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xx年,市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员调动、收入计划任务分解下达、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基建工作)和税收减免等事项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xx年分别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9次。

  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地税机关违规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根据“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要一律予以取消”的要求,市局本级、县(市、区)地税局结合省局部署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单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违规设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经集中排查,全市地税系统制定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涉及违规设定行政审批项目。20xx年,南平市局开展税务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抽调市局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复查小组,对直属、建瓯二个基层局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13个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个下放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和1个委托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未发现有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的情况。9月份,市局抽调专门人员配合市人民政府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目前,市局仅保留承接省上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1项,县区局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7项。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措施》有关“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各县(市)区地税局备案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年度予以通报。二是根据省局的部署,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公开地方税收执法权力目录。三是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措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日常工作,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20xx年,南平市局本级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4份,县、市(区)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8份。

  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一是在省局确定的即到即办和提速办理事项的基础上,我局对各类涉税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加即办事项,即到即办事项从去年的90项提高到209项,即办事项新增比例达132%。其他提速办理事项时限也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办税提速切实将“便民办税”落到实处,深受纳税人好评。二是拓展“免填单”服务。推行免填单服务的业务项目数量从去年的7项提高到30项,切实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三是实现审核审批人岗前移。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的审核审批岗,安排负有审核审批职责的管理人员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提高窗口即到即办和提速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质效。四是规范简并涉税资料。办税服务厅于4月30日前启用统一样式、规格的业务专用章,充分利用“涉税资料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电子档案逐步完善和归档,发挥电子档案重复利用的功能,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纸质资料,减少了纳税人负担。五是搭建12366微博平台。今年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搭建起南平12366微博,以南平地税志愿者形式,定期发布涉税信息,内容含新政推送、咨询热点、特色服务等,拓宽了纳税服务渠道,加强了与纳税人间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