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持续提升城市空间质量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丰富。把生态线上升到生态文明基本空间制度的高度,公布了生态线优化调整方案,优化了生态线的空间布局。完成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其中新增耕地1.8万亩,为划定新一版基本农田落实了空间。深化国际低碳城规划,推进绿色交通规划建设,推进后海中心、蛇口、北站商务核心区的低碳试点规划,成功举办光明论坛,推动光明、坪山低碳新城建设从探索走向实践。完成光明、松子坑、罗田、观澜四个郊野公园的规划审批工作。编制了梧桐山、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质量更高。积极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强化中心城区土地总规与城市规划的深度融合。优化法定图则制度,全年审批通过法定图则13项。高水平完成前海、龙华、大鹏、宝安、大空港等综合规划和援建的新疆喀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水准编制深圳湾超级总部、留仙洞、坝光等重点片区详细规划,开展社会建设空间策略研究,其中前海综合规划获市金牛奖和省城乡规划一等奖。强化深港边界地区的规划统筹功能,完成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大纲图及公众咨询,加强深莞惠城市规划信息共享,积极推动“二线关”规划、土地整合。
海洋利用管理更深入。完善海洋规划管理体系,开展我市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推进沙滩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大空港海域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保障重点项目用海需求,积极推动坝光海域功能调整工作和坝光新兴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服务和协调,保障地铁11号线高架跨海桥、东部海堤重修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海洋环境基础调查,有序开展内伶仃岛、小铲岛生态整治修复工作,组织开展深圳湾环境综合治理策略研究工作。提升海洋科技信息水平,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控系统集成工作和海洋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实现数据应用与共享;开通国家数字海洋深圳独立节点,加快海洋观测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保障力度更大。全年共招拍挂出让用地49宗,面积166.35公顷;全年实际土地出让收入413亿元(不包括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其中城市更新94.72亿元;落实25项重大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全年新出让产业用地中9成用于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简化程序,提前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的1.5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土地作价出资取得新成效,总金额达245.46亿元;工业楼宇转让步入规范;积极开展重点产业片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完成109宗闲置土地处置,面积255公顷,收取土地闲置费1.37亿元。
城市空间品质更优。塑造城市特色,积极推进水晶岛规划设计,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开工建设;推进坪山文化综合体、平安金融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筑设计招投标及后续服务工作;成功举办第五届双城双年展,以大事件带动城市旧区活化;《趣城?深圳美丽都市计划》获省城乡规划一等奖;加强优秀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管理规定》、《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评估标准》制定工作等。丰富民生项目,完成《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台账(一期)》、《深圳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及设计导则》;完成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7、9、11号线等轨道规划建设以及粤赣城际线工作,开展深圳坪山站、平湖、机场t4航站楼详细规划;加快推进我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开展地名普查、现状道路桥梁名称梳理、地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