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工商局外资行政的指导工作总结范文(2)

时间:2021-08-31

  二是抓监管指导,促进工商职能由“行政执法”向“行政指导”转变,彰显工商服务职能。我局紧紧依托全省属地监管系统,对辖区外资企业的各类潜在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事前提醒,事中指导。当场纠正行政相对人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苗头,即时指导行政相对人守法规范经营。福建省小城故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平潭鑫隆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因各种客观原因,导致首期出资无法按期到资,经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上述企业均运用相关优惠政策免于行政处罚,办理了首期出资时间变更。三、突出重点,着力项目,服务平潭跨越发展。

  成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服务领导小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在名称预核准时即实行介入指导,重点指导有台资背景的冠捷公司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拟设立的多家电子科技公司,以及由台商协会指导的台湾中小企业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的共同家园论坛会上洽谈的几家意向企业。对对潜在的该批次台资企业在名称预核准时就实行重点服务、专人跟踪服务。该批拟设立的台湾企业除了冠捷公司投资的多电子科技型企业,其余的大多集中在珠宝、贸易等行业。该批次的台商投资企业如果能落地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台资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外商投资企业的主导地位。

  截至目前,我局针对外资企业共实施现行行政指导 次,通过属地监管系统发放行政指导文书91份、辖区“t”类企业专项巡查发放行政指导文书15份、在注册登记过程发入行政指导文书10份,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外资企业的存继、发展起到有效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