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行政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1、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5月份,县法制办对我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我局首先认真对照自查,主要对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实施情况、应取消的项目是否停止执行,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行政许可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自查,我们通过到有关科室、基层单位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纠正。5月30日,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感到满意。

  2、 认真做好财政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工作

  规范性文件作为一种有效的事前监督手段,得到了我局领导的重视,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部门会签。今年共会签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地税规范性文件8件。在会签过程中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xx年6月税务局行政工作总结

  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对xx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认真、细致、深入地检查本单位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仔细对照有关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加以落实整改,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重点是去年市局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4、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法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为财政系统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自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财政建设,我局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自查。包括学习、宣传《条例》情况;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情况;贯彻《条例》的相关配套业务制度制订、执行情况;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责任等规范情况等。通过自查发现学习宣传总体情况较好,但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较少,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汉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意识、供应商的诚信公平意识、政府采购监督重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