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6)

时间:2021-08-31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民政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我们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职责工作、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保证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市民政局本级的部门职能以及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有关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民政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二是及时修订完善《xx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并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三是按时完成本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任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亮证执法率达到100%,未出现一例越权执法、滥执法以及执法违法案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约束。要求承担执法任务的单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内实施执法工作,确保适用执法依据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同时,围绕社会组织登记、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重点,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审批流程依法、有序;围绕社会救助、殡葬管理、优抚安置等民生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围绕民政专项经费落实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阳光操作,规范落实。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的网站向公众发布监督、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及相关部门随时了解和监督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