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三、以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为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维护政府法制统一,规范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我市从三个方面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都要经本级法制机构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审查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制度和备案审查工作。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83件,提出法律意见600余条。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法制办备案。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市法制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指导和督促,每年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情况进行一至二次通报。各县区也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规定,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大幅提高。较好促进了各县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备案通过率。三是严格审查,做到有错必纠。市、县政府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责任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后发出纠错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书面回复办理结果。今年1至10月市法制办已对6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纠错意见,起草机关均接受意见并予以纠正。

  四、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动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省要求,我市针对近几年来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和中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部分行政机构变动的新情况,第四次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工作,对市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今年1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本级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项,依据法律法规增设行政审批项目9项。市级各部门随后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取消行政审批的管理事项采取相应措施做了后续监管工作;对增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审批操作规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实施审批。各县区也抓紧制订县级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针对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和中省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机构变动情况,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论证,认真做了清理精简工作。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XX县还率先在全市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原则,坚持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五个一”运行机制,面向每一位前来办事者,减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并实行了窗口部门主要领导每月1次和分管领导每月2次到政务大厅现场办公制度,提高即办件的比例。特别是对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帮助有关部门分清职能,理顺职责,促进工作配合,节约审批时间,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