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河道保洁工作总结范文(5)

时间:2021-08-3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河段防洪标准低,难以保证城市的防洪安全。

  按照1984年原国家计委、水利部、建设部对十堰城区防洪工程的批复,我市城区河道防洪标准为:东汽厂区主行洪河道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重点专业厂(锻造厂)按200年一遇洪水校核,生活区及排洪沟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目前城区主河道现有的堤防工程,多为建市初期政府专项投资建设而成,小河流(河沟)均无堤防工程。在现有的主河道堤防建设中,防洪标准多为20年至5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东部茅塔河、田湖堰河(大坪河)、西部的犟河也都处于中心城区,很多河段尚未设防,而乡村小河沟防洪多由地方在遇到汛情后进行应急疏通建设,达不到防洪标准,难以抗御日益频发的自然灾害。同时,由于城区开山动工的项目较多,城区河道挤占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一些邻近河道的工程,少数拉土司机趁夜沿河倾倒,像泗河口的河道已面目全非。车站沟(公交新村家属楼-马家河入汇口)处铺设的污水管网收集工程,虽然管网铺设完了,但施工时的临时道路尚未清运,严重阻塞行洪。此外,一些居民随意在支沟上乱搭乱建,部分支沟宽度不足2米,犹如“肠梗阻”,导致河水引排不畅,城区汛期泄洪不畅,枯水期污水横流。

  (二)河道淤积、污染较为严重。

  一是由于历年的水土流失,加之城区河道已多年未进行清淤,致使河床抬高,淤堵严重,河道过水能力下降,行洪流速减慢,从而加重了防汛抢险的负担 “三城联创”的推动下,我市中心城区的神定河部分河段虽然得到了初步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尚需进一步完善,而且城区绝大多数亟待治理的河流尚未启动,广大群众也都在急切期盼着。因此,市政府要把河道治理作为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三城联创”为契机,结合城市发展远期规划,科学制定河道建设与管理的规划,在突出防洪功能的基础上,把城区河道规划建设成集防洪、绿化、休闲、旅游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旅游线和休闲带。同时,要加大河道治理力度。要以2015年河道治理为标志,分期、分段把城区河道纳入治理范围,持之以恒,不断努力,避免过去临时性、突击性的治理行为,真正把城区河道治理好。当前,要加快推进百二河“碧水工程”建设,抓紧对那些淤积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确保城市安全。

  (三)要确保河道整治质量,提高治理标准。

  河道整治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需求,要按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一是要确保防洪标准的要求,使城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为城市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做到标准洪水万无一失、超标洪水有应急手段,从而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