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执行情况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了已购买补贴机具的管理,二年内农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二是加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登录、分析和报送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售出的购补机具进行了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购机金额与《目录》上金额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都要将资料退回,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

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量也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预计新增农机总动力9.6万千瓦。全市机耕面积新增5.8万亩、机插水稻新增0.2万亩、机械植保新增27.6万亩、机械收获新增0.4万亩、机械灌溉新增6.14万亩、粮食加工新增13.47万公斤,农机运输新增211万吨公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还推动了我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当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省级下达的工作经费少,市县财政困难,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工作经费困难

  造成了三个后果:一是谁都不愿意多完成补贴任务,项目任务越多,支出越多,就会出现干得越多,经费越紧张的状况;二是无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三是宣传经费少,宣传活动受到限制,效果不满意。

  (二)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我市适用机具少。现《目录》内近900种机具中,我市适用的仅20种左右,且主要是耕整机,产品种类非常单一。一些非《目录》内的小型机具地方财政并无资金进行补贴,因而陷入了有补贴的机具多数不适用,一些适用机具没有补贴的尴尬境地。

  (三)宣传示范不够,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没跟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补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技术培训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具损坏时有发生,相当部分的补贴机具使用得不好,作业效率低。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售后服务不及时,农民购机难、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机具配件价格偏高,供应不及时。

  (四)补贴机具价格高,补贴比例偏低机具补贴后的价格相对于农民的购买力而言仍然偏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补贴后的机具价格与未补贴的同类型同品种机具的市场价相差无几的情况。另外,与我市毗邻的重庆市、贵州省的部分市、县都有累加补贴,累加后补贴比例达到了50%,给我市造成了较大压力。

  (五)机具价格隐藏,农民群众不满意在现行《目录》中补贴机具的最高限价不对社会公布,经销商与农民在价格信息上不对称,同一机具的价格不一致,造成了经销商与农民之间新的矛盾。

  (六)程序繁琐,购机费时目前办理购置补贴的程序为:填写《购机申请表》→审核→公示→签《购机协议》→差价购机。农民办理购置补贴至少要跑两次县城、一次乡镇,耗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