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提升
(一)狠抓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市、县及其直属部门单位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知识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市、县普遍实行了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在市、县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新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二)以“与法同行”活动为载体,“法律进学校”活动丰富多彩。市、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积极协调各类学校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充分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狠抓农民和居民学法用法工作。市、县、乡和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橱窗、广播、电影、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面向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了“千村万户送法工程”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普遍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市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矿”等活动。市沙坡头区以“普法之冬”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冬季党员轮训的有利时机,变冬闲为冬忙,开展“千村万户送法工程”为近万户农民免费发放了12套《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加强了对农民和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为抓手,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以“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骨干,深入各企业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等形式,开展针对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企业,使法律惠及到每个企业职工,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中冶美利纸业重点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组织系列讲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由断增强,企业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市、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利用“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和“税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以及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集贸日,物资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采取举办法制报告会,悬挂横幅、标语、办法制宣传板报的方法,大力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与平安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治意识,营造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截止9月底,全市各县、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和报告共87场次,集中培训69期,培训人员达5、4万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9万余份,制作展版186块,接待群众咨询5千多人次;开展法制文艺演出89场次;组织集中统一考试3次,参加考试人员达7万多人。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扩大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XX年,市、县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等依法治理相结合,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以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县)进程,市、县继续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为突破口,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几个关键环节入手,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实行了听证会、公示、公开制,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县各部门积极推进了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了行业依法治理的支柱作用,各执法机关不断完善执法程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实行了重大事项的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责任制度及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各基层单位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依法治理力度,规范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程序,使基层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规范和强化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有2个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个社区、1个行政村、1所学校、1个企业和2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区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中心,狠抓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年内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XX件,解答法律咨询401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00份,办理公证事项XX件,解答公证咨询1500人次,向财政上缴公证收费20余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
(一)为政府决策及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协助政府解决应对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银行欠债、职工欠薪、拆迁安置等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政府的声誉和利益。
(二)组织律师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开展了律师在企业中金融危机对宁夏经济影响的调研活动,深入企业调研,提出了律师为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妥善解决了企业发生的各类纠纷。开展了律师事务所“结对”活动,律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各镇(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为广大农民群众无偿起草、见证各类协议6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上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处理了大量信访事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强化公证事务服务经济建设。公证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办理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五)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应有的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无钱打官司及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中卫市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中卫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全面科学实施三调联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市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三调联动工作操作规范,成效显著,自治区领导在多次调研中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总结和推广我市三调联动工作经验,9月4日,我市成功召开了全区三调联动现场会,我市三调联动经验叫响全区。全面巩固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市465个镇(乡)、村(居)调委会全部进一步强化了六有四落实标准,创建规范化调委会213个,积极做好调解员报酬和待遇的落实,基层调委会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件。
五、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提高
按照区厅规划和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全市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沙坡头区创建镇罗、文昌、迎水、香山4个司法所为标兵所,海原、中宁各创建2个标兵所,全市标兵所达到22个,标兵司法所创建率达到50%以上。市司法局被推荐为“全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三驾马车”之一,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沙坡头区两个镇党委政府给市司法局写信表扬该地司法所。两名成绩突出的司法所长破格享受正科级待遇。两名司法所长被推荐为“宁夏司法行政30年特殊贡献人物”。
六、安置帮教为“保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进一步规范20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将登记在册的137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安置帮教管控范围,今年接收的264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按照分类管理的办法建档帮教,培养树立48名安置帮教转化典型,帮教率达96、4%以上,安置率达83%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7%。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对社区矫正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
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取得新成就,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五五”普法验收工作
XX年是“五五”普法全面总结验收的关键一年。为此要重点做好法制教育,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三是按照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五五”普法实施意见,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快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五是求真务实,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依据自治区《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并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总结验收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全市“五五”普法骨干的培训,提高总结验收水平。六是统筹兼顾,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七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强化各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了落实建立健全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便民措施,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重点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业务,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二是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加强对律师、公证员的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同时,组织和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认真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结合扩大消费和“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办证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四、在加强基层基础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党委政府,服务广大群众。XX年标兵所创建率力争达到60%以上,规范化调委会创建率达到60%;发挥三调联动优势,全面落实“以案定补”措施,探索“以奖定补”新模式;落实安置帮教新基地5个,安置人员20人,培养典型15人,继续推行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建档微机化管理;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市铺开;由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牵头,在农村创新性设立“义务法律服务员”,真正做到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