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身作则、服务大局,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上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20XX年福州市文明单位”,全系统在省、市共荣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表彰先进集体10次,有23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一、抓重点,求实效,普治并举促提升。
建成上街、青口、南通“法治宣传一条街”,尚干镇、竹岐乡、甘蔗三福小区等“法治文化公园”,加快筹建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选址闽侯县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力打造特色工程和精品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并通过财审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展“法律六进”、“两违”专项治理等宣传活动10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农民法制讲座9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广角》专题栏目,共播出24期。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今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2篇,在市级报纸和网络媒体采用478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新开通“法治闽侯”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立足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全县投入资金967万元完成15个司法所(含南屿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司法所面积都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均获“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全覆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购置县滨江商务中心公共服务E楼第四、五层(合计约2380㎡)作为县司法局业务用房。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与1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8件,调解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99、7%。县政府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深入开展“检调、诉调、公调、医调”四大对接工作。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件,立案16件,结案15件,终止1件,结案率93、75%,参与现场处置35次,赔付金额83、18万元,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均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
三、抓监管,重规范,矫正安帮上台阶。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5名,累计解除矫正168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01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6%以内,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出具评估函155件,采信数145件,采信率94%。共有安置帮教对象3550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建立了重点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237人,成立了12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抓亮点,提效率,法律服务树形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创新实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共受理了699件群众诉求,县中心“一站式”司法服务便利群众成效显著,分别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公证人员及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区)开展证据保全105场次,承办各类公证4910件,收费103、6万元,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5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859件,解答法律咨询124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55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素质,定规矩,队伍形象展新姿。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新招收4名司法助理员和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从外县区调入1名基层司法助理员,新招聘20名安置帮教社工,干部队伍不断更替,战斗力显著增强。
六、抓作风,讲廉政,“一岗双责”得落实。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重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等方面抓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48%,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缩减了70、33%。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放《廉政准则》《条例》系列读物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