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实现突破。先后制定出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办法,待省里近期出台后参照制定。

  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促进、不断规范、突破难点。依申请公开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中,没有照搬照套,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创造性的制定流程,并及时总结,规范了全市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四、建设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

  市、县两级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网站在《条例》实施前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页。今年系统全面升级后,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等12个二级栏目,在链接、内容、格式上体现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阅、统一规范的原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尽可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办事信息”;市政府还要求充分利用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行网上监督,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提升政治文明程度。

  目前,我市纳入《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10个县(区)政府、56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中均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安排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

  《条例》的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定化、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了。下一步的工作将按这些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的目标。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3、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抓好学习培训。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