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所的工作总结(8)

时间:2021-08-31

8、夯实基础,推进土地有序流转。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在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作为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通过加强领导、搭建平台、完善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基础。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土地流转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年初,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所一楼办公室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抓好土地流转工作业务指导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各村也明确了一名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抓好农户与承包方之间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督办检查,专班人员具体落实,全镇上下形成了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政府利用召开会议的有利时机,组织各村干部集中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先进典型,把身边的一些成功经验予以广泛宣传,消除基层干部、群众的疑虑,加大对各村对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共识,使镇村干部都全力投入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来。共印制土地流转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到农户手中,举办各类培训3期,受训人数达300余人。三是典型引路,示范推动。为积极引导土地流转规范健康开展,我们采取边试点、边规范的方法,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确定在瞿家湖、周家湖、晏家巷等3个村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深入试点村认真进行指导,重点探索实现土地有序流转,集中培植特色高效农业过程中的经验以及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方法,并从流转合同、流转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签订流转合同率达100%。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全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发展。四是规范管理,搞好服务。严格执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自主权,防止强迫命令,切实维护农民对承包土地流转的收益权,严防截留、扣缴。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和登记备案制度,我们按照市经管局统一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半年内,全镇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500份,其中农户之间签订流转合同425份,村与农户之间签订流转合同75份,涉及农户500户,面积3200亩,由财政所统一对合同进行了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