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5)

时间:2021-08-31

【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支持县域协调发展。协调解决市区企业搬迁到县(市)的税收征管与收入归属问题,调动县(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积极性。落实市直管四县(市)财政体制,统筹拨付3.52亿元支持江阴工业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建设。拨付对口协作资金0.69亿元,帮助结对县搭建产业集聚平台,扶持产业转移和园区建设。拨付3亿元支持马尾新城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拨付1亿元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

  深化预算管理。加强市直部门预算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统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新增公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 8个市直部门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系统建设,各县(市)区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6家市直单位列入公务卡改革试点。

  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从财政发展性专项中选择乡村旅游、中小企业生产性贷款补贴等8个项目1.62亿元资金,开展绩效管理全过程试点。试行绩效目标编制,104个市直部门在2013年部门预算中选择非基建类项目涉及12.53亿元资金编报绩效目标,逐步推进绩效考评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市直债务单位及县(市)区债务统计考评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地方性政府债务情况。科学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统筹偿还本金,减轻债务利息支出。建立偿债基金,研究构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水利、救灾、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全市检查119户,纠正和整改违规金额238万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对72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出违规金额1.41亿元;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实地检查497家单位,发现不符合配备单位136家。完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领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提高以票管费、以票促缴的实效。出台XX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推进投资评审和产权交易。拓展评审领域,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决策,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项目造价;试行政府bt项目评审,评审工作贯穿招投标、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现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探索多元化产权交易模式,正式启动涉诉资产进场交易。

  提高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六五”财政普法工作,省、市、区财政三级联办“送法下基层”活动。实施简政放权,删除行政职权23项,其中下放县区4项,取消10项,另有9项合并到其他职权项目中。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6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好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