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9)

时间:2021-08-31

(二)严格依法治税,树立规范理念

  一是加强执法追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针对税务征管工作流程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税务征管工作流程变化后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并按照总局制订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标准,在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发挥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作用。全年共对6人次实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对3人过错罚款 150元,对6人次给予了批评教育。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省局要求,对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有无“转引税款、买税卖税”的问题、有无擅自提高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标准、违规审批税前列支、市场税收管理中是否存在执法问题、企业所得税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执法问题等内容重点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

  三是做好消费税政策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部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政策的通知》,做好调查摸底。由于本次新增消费税的有关税目注释比较模糊,我们及时对涉及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产品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查明产品的原料构成、生产工艺及最终产品;同时做好政策辅导和宣传工作。在调查过程中解释好国家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原因,填好调查表,并辅导企业建立应税消费品台帐,告知消费税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各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为防止发生征收期税票无法录入,税款不能入库的现象,涉及新增消费税税目的纳税人,及时在ctais2、0内做好相关税种鉴定工作

  四是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底稿制度,进一步落实案审责任。在严格把关,保证案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案审效率;重点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证据采集不完备、证据适用不当等突出问题,结合审理工作的实际和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涉税案件的证据标准。加大退查、补证和补(复)查力度,严把案审质量关,充分发挥案审监督职能。共审理重大案件 4 件,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 14 万元,其中税款10万元。在案审过程中,补复查 0 件,退查、补证 1 件。

  五是落实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市局也转发并明确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有关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落实好相应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努力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水平。特别是做好票表比对不符企业的核查工作,有异常情况的,立即办理收缴、停售专用发票手续,并交稽查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