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5)

时间:2021-08-31

三、下一步需要完善的工作

  (一)处理好政府规划引导与农民主体地位的关系。农民群众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人,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人,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政府通过民主议事、公开公示等形式将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直接交给农民,打破过去政府主导项目建设和自上而下决策的旧模式。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要作用是编规划、给资金、建机制、搞服务。政府规划不能代替村民议事。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民民主议事、上下结合的美丽乡村建设决策机制。

  (二)处理好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的关系。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坚决反对政府单纯依靠财政资金打造“盆景”,用面子工程包装美丽乡村,否则既不可持续,更无法复制推广。

  (三)处理好乡村创建和日常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持建设成果,坚持长效保洁。美丽乡村建设要将创建与保护紧密结合,一方面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完成建设,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