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农业局经管站上半年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维护农民权益。

  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21起,其中省交办案件2起。省交办案件曲沃县曲村镇下坞村郭春佩的案件,已经及时批转曲沃县经管站调查处理;侯马市侯马乡小贺村的案件,当事人已上告法院,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县级受理19起。

  (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的有力保障,今年以来我们狠抓了这方面的工作。截止目前,县级有合同管理机构15个,乡级有160个,村级有2882个。县级有合同纠纷仲裁机构15个,乡级有160个,全市有合同调解组织的村2882个。全市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县有15个,乡有160个,村有2882个。根据中央延包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县有13个,乡有160个,村有2882个。有完善的合同档案,建立四表一账(即:农村承包合同汇总表、农村承包合同鉴证登记表、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登记表、农村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汇总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的乡有160个,村有2882个。

  二、以落实深化税费改革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减负力度

  今年是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实行后的第一年,为巩固和保证党中央、国务院这一政策的落实,年初我们根据中央和省精神下发了临农负担(组)[20*]1号文件,提出20*年我市减负工作的总目标及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国务院三项政策落到实处。

  20*年我市在18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当年浮山通过了市级验收。今年上半年首先对17个未验收的县(市、区)进行了全面验收;其次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中央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取消烟叶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执行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的规定,减少农业税支出1*0.77万元,相应的农业税附加降低2*.6万元,另外,我市乡宁、蒲县、浮山三县率先减免了全部的农业税,古县、霍州市减免了50%,尧都区减免了两个百分点,共计减少农民支出1*9万元,其余县市已按照减免1个百分点的要求落实到乡、村、户。以上三项减轻农民负担共计2261万元。全市农民人均承担农业税及附加从20*年初26.39元,下降到今年的19.27元,人均负担在去年下降59%的基础上,再降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