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管所组织抗洪抢险的工作总结汇报(4)

时间:2021-08-31

二、认真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 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黑”店。对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维修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二)坚决杜绝和依法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和承修报废机动车、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实现机动车维修市场规范化经营,对未取得维修行业从业资格证人员上岗的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持证上岗。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所多次组织了大规模的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安全检查,对生产条件差、制度不全、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的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5份,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有效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辖区维修企业基本做到统一悬挂标志牌、制度上墙、收费公开、维修项目齐全,维修合同等单证管理较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了良好的维修市场秩序。

三、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消除安全宣传普及工作的盲点盲区,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环境,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抓好对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教育月活动,严格执行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教育、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开好事故通报分析会等内容。全面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及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三年行动”,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作为领导日常工作议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职能股室一线抓。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三个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等级评定“三年行动”等工作。

  2、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各项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

  4、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开展以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禁止违章作业、禁止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提高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理念,加大运输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驾驶员安全教育,从各类运输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