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政治下知识点总结(4)

时间:2021-08-31

  第九课

  1、 两部专门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 设立这两部法的目的:为了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权 年满十八后,才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利 人身权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人 格 权 姓名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财 产 权 财产所有权 财产继承权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权) 政治权 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教育权 受教育权

  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一个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国际性公约。

  第十课

  1、 为什么要对青少年进行特殊保护: 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能否健康成长关系重大。 ② 青少年身心健康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 ③ 当前社会还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2、 家庭规定,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

  3、 家庭保护: 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②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③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对于他人(特指父母)侵犯自己的隐私权,我们应该:①以适当的方式指出父母的错误;②要学会与他们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4、 学校保护: ①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 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③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④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⑤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⑥ 接受教育的义务的内容: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教育;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5、 社会保护

  6、 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与成年人不同,因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要对未成年人采取自我保护意识,特殊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