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公司用电稽查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05年,××县供电公司用电稽查所在公司党委的关怀下,在各部室及各营业所的配合下,紧紧围绕市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我们上下同心,安全圆满的完成了市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为公司节流增收,堵塞漏洞做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得到了遏止,用电环境得到了改善;二是全公司线损率明显下降,售电均价大幅增长,各项指标圆满完成;三是营业工作质量显著好转,营业漏洞明显缩小。一年来,公司全年累计检查各类用户10.56万户次;全县共查获窃电案件62起;处理违章案件299起;公安部门留置2人;辞退农电工2人;纠正差错885起;计量不准的129起;核灯力比83起;完成补收电量168.78万kwh,补收电费75.5万元;完成营业外收入86.5万元。市公司下达营业外收入及补收电费目标值分别为68万元,两项均超额完成了市公司下达的合理增收年度目标计划。同时,我们接待来信来访8人次,并都作了调查落实。一年来,我们的具体工作是:
一、规范用电市场,全面开展营业普查工作
为确保营销稽查和用电检查工作收到实效,保障公司2005年合理增收指标和各项营销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坚持开展反窃电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用电行为。05年春节前后,公司领导亲自组织、动员各营业所先后开展了反窃电活动,特别是05年3月份,作为反窃电活动月,由稽查所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窃电专项活动,县公司以京供营销[2005]01号文对本次反窃电活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活动以各营业所自查、稽查所督查的形式进行,收到了好的成效。根据《春季反窃电活动实施方案》,各营业所先后在3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对各自辖区内的所有专变用户、城镇低压三相动力用户及部分商业、照明用户进行了用电检查。查出窃电案12起,如××恒远米厂、陈新和等私自启用报停变压器,并绕越计量装置用电;××陈华建、罗店易松贵等挂钩用电进行电氧焊加工及修理;屈家岭冯天容、永兴惯犯杨士林绕表接电等。另外还查出违约用电8起,主要是私自启用报停容量。依照《电力法》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查出的这些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分别给予追补电量电费及加收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特别是永兴惯窃电户杨士林,在检查人员查获其窃电行为后,因其用电法律意思淡薄,所以在处理时不仅不接受处理,还对用电检查人员进行威胁,因此被公安机关留置罚款,并补交了电量电费。
4月11日,用电稽查所与城区供电营业所针对高岭村台区线损较高的情况,对高岭村的用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根据事先摸出的各种嫌疑客户的负荷特点,有的放矢,结果查获五户窃电。用电稽查所对这些窃电户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一窃电户高岭二组蔡某擅自拆除计量表出线后从表前接线用电。被用电检查人员查获后,态度不讲理,拒不接受处理。4月26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蔡某才不得不承认错误,并接受了补交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此举不仅打击了窃电者的嚣张气熖。也使在场的群众受到了一次反窃电宣传教育。
今年4月中下旬,用电稽查所会同荆门稽查中心对城区、钱场、雁门等所的某些大用户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用户现场的用电结构与执行电价是否相符,检测变压器容量与计费容量是否相符。经检查发现××轻机、××水泥厂、戴蒙德机械有限公司、启明星网吧、花心美容院等均有高接低行为。市稽查中心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规定分别下达了《违约、窃电通知书》和《违约、窃电处理工作单》,并全部收取了差额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
根据七月份营销例会的安排,8月1日至15日,我们又一次组织反窃电检查活动,并对内部自用电进行了一次清理,对某些没有装表或没有抄表的职工及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全部进行装表计费。检查中,查出潜水泵挂钩用电现象比较严重,也较难管理,针对这一现象,有的营业所还制定了潜水泵管理的有效措施。还查出有的农电工与用户内外勾结,私自装表收费的现象,如宋河所农电工董朝阳,对一低压加工厂私自装表,私自收费,被稽查所查获后,追缴电费及违约金4800余元,并对其作出了辞退处理。
9月14日,根据罗店所罗12开关线损较高的情况,稽查所组织力量对罗12开关石板线进行了突击检查。有效遏制了该线路线损的继续恶化。通过检查发现不少问题。如陈章平大米加工厂在未办理装表接电的情况下,擅自将250kva变压器多次启封接火,属于严重违章和窃电行为;赵红娃加工厂200kva变压器从今年五月份起一直未收变损;大树一组计量表互感器a相电压线烧断发黑;大树三组计量表互感器电压线a、b两相被人为虚接窃电;大树七组计量表a相电压线烧断;高山林场,现场与抄表卡片不符,抄表过头等。以上问题,稽查所逐一下达了处理工作单及整改通知书。
另外,在开展日常检查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存在部分表尾、表箱没有加封,给窃电造成可趁之机;互感器二次接线螺丝松动;互感器、有功表陈旧老化;变压器无铭牌,无遮护栏、围墙等,通过工作票和现场用电情况的对比发现,存在有私自启封用电的用户,我们对其均按照《供电营业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处罚。
二、强化管理,加大内部稽查力度
2005年,我们在打击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同时,把内部营销稽查作为提高营销工作质量的主要措施,对内加强营销稽查工作,规范营销过程行为。一是从基础资料管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电价执行情况等入手,认真开展稽查工作,做到基础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一年来我们下达稽查整改通知单40余份。二是对省市公司对我县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到位。三是从查营业工作质量着手查处内部员工特别是农电工违纪违规的行为或造成的营业责任事故及差错。
今年5月,为迎接省公司全省范围内的营业普查工作,用电稽查所积极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用电营业普查的文件精神。根据2005年荆门供电公司《关于开展2005年营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布署,县公司于5月1日至5月13日组织17个供电营业单位开展了营业自查自纠的活动,检查内容涉及2004年1月至12月的电价执行情况、零度户、动态户情况、供用电合同管理、计量管理、线损管理、电费回收等6个方面。自查结束后,用电稽查所陪同市公司检查组于5月12日至25日对我公司所属的城区、大户、屈家岭等11个供电单位的电力营销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查出高损线路10条,线损超标台区8个,电价执行错误或比例失真100余户,分时电价、力调执行不到位50余户,问题合同20余份,下达用电检查工作单14份,营销稽查整改通知书10份。检查结束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集有关部室及各所营抄班长召开了检查整改专题会议,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到人,逐条进行整改,同时也开展了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活动。对电价执行错误或比例失真的100余户进行了的电价更改或比例调整,对分时电价、力调执行不到位的用户列出整改计划,逐一安装分时表和无功表,对有问题的合同和即将到期的合同进行了重签或续签工作。本次检查应追补电量20515kwh,追补电费25426.05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14093.47元,已于6月20日前全部追收到位。并且对2005年1至4月营销指标完成异常的石龙供电所,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
在开展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用户业扩资料不齐全,工作票传递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归档;有的营业所由于监管不严,在办理暂停、恢复用电业务时,营销员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造成基本电费少收;更换互感器时也没有填写表计信息如指示数、表号等信息;部分客户实际发生用电业务变更,帐卡上却没有传票执行记录;部分核算帐卡上记载信息不完整,固定记录和变动记录填写不够完整、规范。电价方面,没有严格执行省公司制定的电价标准,把商业电价执行成非、普工业电价等;非居民电价执行成居民电价;部分用户未装分表计量也未分类按比例核减电量按其相应电价执行;光力同表,但没有定量或定比分摊,分类计费。漏收变损的情况也在个别营业所存在;尤其是估抄、漏抄、代抄和表尾、表箱不加封的'现象普遍存在,据此,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考核办法,加强监督,今年8月上旬,在监管营销的何总带领下,公司派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到各营业所监督抄表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5年,我们还加大了对营销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力度,对在营销工作中由于违反营销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职造成的营业责任事故及差错严格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对违反电力营销(用电营业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进行处理。2005年,我公司解聘农电工2人,处罚责任人和关联责任人23人,处罚金额4150元,并对这些人员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追回了损失的电量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