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4)

时间:2021-08-31

第四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201X年,**县物价局根据省、市价格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县委、县政府“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稳定企业减负价费政策,健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坚决贯彻调控措施,积极应对市场波动

  今年以来,受全国物价上涨过快的大环境影响,我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尤其是农副产品价格,显现出上扬的走势,我们紧紧抓住“米袋子”、“菜蓝子”等群众关心和十分敏感的物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对策及建议,为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我们在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体稳定上,一方面,加强价格监测,准确提供信息。根据我县民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涨幅和实际供需状况,实施了价格监测月报、旬报和日报制度,监测品种多达200余种。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报表439份,数据近1201X笔,价格动态分析24期;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我们组织专人加强了对市场供应、商品库存等情况的调查,健全了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制度,形成了发现问题早、报告情况快、趋势判断准的预测预警机制,为防止价格突发性上涨提供有力保障。

  2、开展民生价格公示。我局创新价格监测工作思路,启动了“晒价”工程。从价格工作和市场消费实际出发,合理选择18个价格监测网点,选择与消费者密切程度高的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五大类50个品种作为监测商品。我们将价格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汇总分析后,每周通过**县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时公布,让消费者了解当前市场商品的价格状况,引导他们合理消费。

  3、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我局把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来抓,现阶段已建立6家平价商店。平价商店的建成,不但让广大市民每天都能购买到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质量上乘的农副产品,而且有效地激活了市场,稳定了物价。我局将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步伐,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二、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积极履行服务职能

  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价格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帮助企事业和居民化解价格矛盾。一是调整热力价格。组织人员对我县供热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并组织热力上下游企业代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热力价格调整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将热力价格由原来的180元/吨调整至210元/吨,缓解了煤炭价格增长对热电企业的压力。二是化解出租车客运价格矛盾。随着国家成品油价格的逐步上调,出租车客运成本大幅增加,在召开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仔细测算,报县政府同意,起租价由原来的2元/2公里调整为3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2公里外由现行的1元车公里调整为1.3元车公里;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有效缓解了出租车营运成本压力,驾驶员收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切实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制定了《**县新建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实行价格备案,今年以来,已审核备案了德信九龙城、金地御园、正阳水岸城邦二期、香江花园、汤沐二期等5家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一价清”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普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追加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3、加强收费行为管理。从审验收费许可证入手,整顿规范收费项目,对全县300余家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严格审验,年审面达100%。在审验中,我们坚持做到审验与检查相结合、审验与处罚相结合、审验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审验纠正规范8个收费单位。在管理上,做到登记注册、定期记载、认真调研,使我县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4、开展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农产品成本调查中,从选点入手,合理确定调查户,将调查任务分解到户,在全县设立了9个调查点36个调查户,制定了《农调户成本原始资料登记考核办法》,上报200条农产品价格信息,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今年,我局积极拓展价格认证新领域,与县地税局联手,制定《**县涉税财产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税二手房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2230件,标的总金额6.3亿元。其中涉税价格认定848件,标的额1.8亿元;刑事案件191件,标的额371.53万元;民事案件8件,标的额2516.3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车损案件36件,标的额44.85万元;价格认证49件,标的额2.6亿元;附属物评估1050户。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我局不断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优化经济建设软环境,进一步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1-10月份我县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余件,实行经济制裁139.48万元。

  1、加强应急价格监管。自201X年3月17日,我局发现盐价大幅上涨后,立即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89人,组织11个检查组,由分管局长带队,对辖区内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及销售食盐的个体工商户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城区及各镇大型超市、农贸市场45个,个体工商户850余户,对城区万家乐超市和安国世纪华联超市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5倍的罚款,共计13600元。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让广大市民了解情况,消除恐慌心理,确保全县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管,先后共出动1100余人次,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的主副食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处理了10多起明码标价不规范及标价与促销广告带有价格欺诈成份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4、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为巩固“清费、减负、治乱”工作成果,检查分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涉企收费、银行收费等8项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行经济制裁123.5万元,进一步规范价费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秩序。

  5、认真受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处理效能,举报中心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建立了应急值守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更做到在第一时间对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极大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处理的时效性。今年以来,接到举报咨询230件,查处违法案件15件,清退消费者1875元,罚款1000元。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力。

  四、狠抓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部门形象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局在对以往各项制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县物价局勤政廉政、政治业务学习、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车辆管理等25项内部管理制度。还制定了201X年度目标考核、政务信息考核等5项考核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开展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局面,我们利用201X年2月15-18日4天的时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我们采取“请进来,现场教”的方法,邀请检察院、纪检委、法制办、新闻中心的业务骨干前来讲课。主要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依法行政以及如何提高新闻上稿率等课题进行讲解,使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分管领导、股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股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为全局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内部简报、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政策、物价工作、调研成果。编发《**县价格简报》10期,在各类报刊发表价格新闻稿件56篇,《中国价格监督检查》1篇、《江苏经济报》6篇,《徐州日报》1篇,

  各级价格部门内部简报27篇。扩大了物价部门社会影响,展示了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201X年全县价格工作计划

  201X年,**县物价局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着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服务民生改善,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一)认真落实物价调控目标。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将调控目标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

  (二)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粮食、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变化,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

  (三)积极稳妥制定价格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方案、疏导价格矛盾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四)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建立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五)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规范引导,加强对平价商店的服务和价格监管,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六)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等。监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关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完善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七)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要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整顿规范农贸市场与超市收费,清理重要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

  (八)强化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入学、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相关工作。

  (九)加大价格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粮食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交通收费等检查,做好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价格提醒、告诫、谴责等方式,预防经营者价格违法,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

  (十一)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拓宽价格认证的服务领域,及时做好二手房价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县二手房交易应税价格认定和存量房统计提供有力的价格数据。继续服务好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认真做好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认证工作,并且努力拓展新城区、开发区、镇区的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价格认证。

  (十二)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要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引导市场消费需求;宣传执行价格政策的先进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树立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价格法制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运用价格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法制观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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