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上半年总结与下半年计划(2)

时间:2021-08-31

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主要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7.5亿元,增长19%;

  2.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3.3%,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比重达41.3%;

  3.全年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达96.5%;

  4.全年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5:1;

  5.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6.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7.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和35个“双百”工程的监测分析;

  8.做好26个重点工程项目秘书组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全年目标,加强跟踪监测,及时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形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向人大提交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深刻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研究,及时提出应对预案和对策建议。

  2.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制订编制工作方案。坚持开门搞规划,进一步加强协作、集中民智、创新方式方法,下半年重点完成确定前期课题、开展前期课题研究、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汇报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着手开始起草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3.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重点项目走访频率,通过深入现场察看、开展交流等方式,逐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在前期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月报制度,对照全年目标,对投资和项目建设未达序时,下达督办单,责成其迅速整改,限期达标。按照重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会前议题的搜集、整理工作,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提交专题会议讨论。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按季更新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积极试行联合预审,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分工安排,认真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和“双百”工程项目月度统计汇总工作,协调开展项目督查,努力保证项目按序时推进。主动帮助上报审批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手续,加强对上报项目的跟踪对接,努力加快项目报批进程。

  4.全力化解要素制约。加大中央、省投资项目争取力度,对照中央、省资金投向,编制好项目并及时上报。对已上报项目,加大衔接力度,逐项进行落实。有序推进公司债券发行,跟踪城投公司15亿元债券项目的国家发改委申报工作。探索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努力为经营状况良好、成长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5.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1234”行动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发挥生活性服务业引导消费、保障民生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业总量。加强对鼓励服务业发展各类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确立正确发展方向。狠抓集聚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集聚区不断做大做强。切实做好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和服务,努力提高建成项目的亩产税收水平。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规模,重点培育万林、东华测试两家企业创建省服务业百优创新示范企业,推动飞羚运业、南园、农商行、长江商行等企业创建市服务业名牌企业。

  6.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是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考核奖励办法》。二是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年内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县级龙头企业10家,通过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18家。三是对照2015年相关考核目标要求,细化指标、统计汇总、分析情况、掌握进度、认真对接,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7.积极推进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提请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健全改革工作领导机构,起草深化改革各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分解落实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按照省、市及我市提出的改革实施意见,对明确由我委牵头实施的改革,积极主动地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研究,科学编制任务书,绘就路线图,确定时间表,着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对接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政策,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住管好,切实做到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出水平。加快推进“阳光发改”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行政审批做到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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