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业局质监方案半年总结

时间:2021-08-31

  根据中发[2009]1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使我州的整治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我州主要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蔬菜等主要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蔬菜等主要鲜食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重点督查对象: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县、大县。

  此项工作由州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抓好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工作;二是抓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抓好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以大理市、洱源县、弥渡县、剑川县4个县市为重点,兼顾其他县。

  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局兽医科牵头负责,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三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四是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州畜牧兽医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获证单位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三品”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2、主要任务。一是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制度、标志规范使用、产品自检和抽检等方面的监管。三是强化自检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四是加大标志使用监察,维护“三品”形象。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以蔬菜、水果、畜禽肉、蛋、奶为重点;绿色食品以蔬菜、茶叶、水果、禽蛋及其制品、液体乳及乳制品、饲料为重点;有机农产品以茶叶、杂粮、野生资源采集类产品为重点;重点单位:涉及“三品”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县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

  此项工作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信息管理科牵头负责,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州农科所)负责组织落实。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水产苗种等主要农资;重点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或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重点区域:农资产品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及周边地区,良种繁育和用种主要地区;重点市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资产品集散地和经营门店。

  此项工作由农业局农村与经济管理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站所配合,与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