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学实践活动自我鉴定报告

时间:2021-08-31

  2018年12月,我和同学们作为警察学院的新生,站在学院的国旗下庄严地宣誓: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018年1月15日,我跟随四川警察学院第七批警务援助队来到四川省地震重灾区XX市,在这里进行为期半年的警务援助活动,并郑重实践着两年前站在国旗下神圣的承诺。

  然而如今,为期六个月的实习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在过去的这段难忘的岁月里,我努力工作着,并一步步向着自己的目标理想靠近。下面就是我这段时间以来的自我实习鉴定报告。

  我在见习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将在校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治安工作中并从中感悟到了很多道理,使自己在社会实践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

  作为四川警察学院学院的一名大学生,我很庆幸自己能成为四川灾区实习民警中的一员,初次来到绵竹的大东板房区临时安置点警务室,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20xx年汶川大地震留给人们的伤痛和重大损失,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和为灾区人民奉献个人力量的好机会。开始几天的板房工作,加上后来我们又迁入XX市金陵雅居灾后永久安置点的经历,使我对社区警务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社区警务是社会居民在警察带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区问题;开采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强化自卫互助;以全面系统,长效维持社区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动和方式方法体系的统称。其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它的工作范围是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社区警察通过深入到公众当中进行走访交流、巡逻、帮助失足青少年、处理家庭纠纷等服务性的日常工作,改善了公众对警察的态度并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感,对其作出科学的考核评估需要社会很多部门参与,不简单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