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指南(2)

时间:2021-08-31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过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生活的,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福兴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5)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12个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5110337)  五、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市、区)计划所在批次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处理:在分省计划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在不分省计划录取中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考生按成绩(指高考文化课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类);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类)录取时,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

  (1)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2)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3)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提出1门、2门或3门选考科目的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按《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机制》和《专业分流准入标准》进行专业选择与分流,其中:

  测绘类:包括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材料类:包括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9.部分省份录取特殊说明:

同分同等级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学校网站:ww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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