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2)

时间:2021-08-31

六、考试

  (一)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由我校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网上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强英语口语及听力的考查,同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阶段将另行公布。

  (三)考试科目

  1.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的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2.由我校自行命题的科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340农业知识综合二,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2农业知识综合四,357英语翻译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以6××、7××、8××、9××代码开头的考试科目。各硕士点复试均要安排专业课的笔试,笔试科目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研究生招生目录。

  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已编写部分专业科目及复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录取成绩说明

  考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可选择转入我校。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为3年,专业型除农业管理、机械、公共管理为2年外,其他专业型为3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就业方向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局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我校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农业硕士20000元/人。MPA(学制2年)收费标准:25000元/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校在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一)专业说明

  专业的代码6位数最后两位数为零的专业,均为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的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二)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国家海洋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简称:上海农科院)、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两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网上报名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20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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