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朵迎风盛开的花演讲稿

时间:2021-08-31

  大家好,我是李玉刚,真的非常高兴我能够参加《开讲啦》这样的一个栏目。 所以今天我特地给我母亲打了一个电话,我说妈妈你没有回到北京来,今天我去参加一个节目叫《开讲啦》。我母亲说:”那你能中奖吗?”所以呢,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叫做《做一朵迎风盛开的花》。

做一朵迎风盛开的花演讲稿

  我不喜欢做树,树大招风,所以我最喜欢低调的奢华,就包括我今天穿这样的衣服,也是这样的,我感觉这样特别有味道。其实我从小到大的时候,就没有人夸过我长得帅,但是我今天有个愿望,大家能不能给我一点掌声,或者夸夸我,谢谢大家!因为我行走江湖的时候,由于我的长相,我一直没有登上一个特别绚丽的舞台,因为我长得不够帅,我说着特别笨的东北话,因为那个时候在我们那样的歌厅里唱歌特别流行南方那样的语言,哪怕我们东北人,上舞台也会学着那样的语言。那个时候流行周华健的歌,还有四大天王的歌,国内的歌也流行,比如说高林生的歌,陈明的歌。那时候有一首歌叫《我听过你的歌我的大哥哥》。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东北人,特别女歌手,为了更受观众欢迎,她们都会努力地学,。所以老板也会经常告诉我说你说话一定要嗲,你要学南方人,但是因为我实在学不来,所以我就是属于那种最末等的演员。

  这就是我行走江湖的一个小故事,从这件故事我再追溯以前,因为今天肯定有很多,对我不太熟悉的学生们,因为在你们的心目中肯定有刚才小撒讲过的王力宏、周杰伦,或者科比,或者俞敏洪,可能你们的心目中或者说你们的心里那个角落未必有我李玉刚。但是我希望你们通过我们今天的接触之后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里,装上李玉刚这三个字,好不好?谢谢!

  所以追溯一下我的故事,我是生长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朝阳坡乡中央堡村九囤的这样的一个农村孩子。而且我家里很穷,后来我母亲的父亲,还有她的嫂子,还有我的一个姐姐,在同一年相继去世,我母亲在精神上有了一点问题。之后呢我们家的人生状况就特别特别不一样。其实我为什么能够在我的事业当中或者我的生命当中能够模仿女性,很多东西我感觉有命运的使然,一定会在这里,有我对母亲深厚的感情。读孔子的一句话就是“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就是说我一看到母亲的时候,我会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不仅因为她给予我生命,包括我今天所有的成就我认为都是归功于母亲,还有身上的坚韧,也应该来源于她。当我内心深处去读懂我母亲的时候,我都会潸然泪下,原因就是我母亲有病,她不是身体上的,她是精神上的。即使是这样,她能够带领我们家几个孩子,包括这个家庭,她勇于去扭转家庭的命运,因为我母亲特别认钱。你知道吗,她的一生中最大的动力就是钱,所以呢,也导致我以后赚钱是我最要做的一件事情,我一定要拼命地赚钱。并不是我对人民币有多么贪婪,是源于我母亲对金钱的渴望。所以跟母亲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锻炼了我的一种性格,就像东北严寒一样的性格。就这样我度过了小学,然后呢,我念了初中,其实我父亲母亲一直有一个愿望,希望我是一个大学生。就像你们一样带着父亲和母亲的这样的一个愿望,我成为我们村里第一个到城里去念书的,这样的一个中学生,那个时候我也特别特别地紧张,但是我最高兴的就是说我几乎从小没有吃过什么特别好吃的,我第一次在我们吉林省的四平市吃了我一生当中最喜欢吃的一道菜,叫锅包肉,我想东北人都应该知道。

  那个时候念书在吉林省的公主岭市有一个天桥,天桥下面就是火车道,然后是一个站台,我经常会站在那样的一个天桥之上望着下边的火车呼啸而过。我特别想去远方,我认为我的梦在远方。我不想念大学了,既然我家也没有钱供我念大学,我认为我不念大学也一定会好,我就开始走入了我的社会。我一开始是一个刷盘子刷碗的,然后住宿就在医院的那种长廊的凳子上,因为我没有找到工作所以只有那里是免费的。身无分文的时候,绝对会绝处逢生。所以以后你们面临择业或者就业,或者说在你人生的十字路口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再往前走一步,也许那一步就全成了一定要坚持下去。我那时候就是这样的,我没有地方住,我也没有选择回家,我就在医院里,突然之间睡梦当中会有人喊大米粥的声音。因为没有钱,但是医院里过道会有给病房的大米粥,就是这样的,我没有钱我会跑上去,我说我能赊一碗大米粥吗?我记着一个老奶奶就说,你都在这里蹲好几天,我都认识你了,然后她会给我一碗大米粥。你知道对于人生当中我可能那个时候比你们还要小,那一碗大米粥对我多么多么的珍贵,它是我的力量。它不仅是能够让我填饱肚子的一碗大米粥,它其实是我的精神力量,它会让我第二天接着去找工作,还有它会让我知道人情冷暖里面的暖字。

  接下来,我就开始在一个歌舞餐厅开始打工,天天会背着醉酒的客人。那个时候我特别特别的瘦小,每个客人喝醉了之后身体都特别重,因为晚上十二点一点钟下班了,我要从包房里面把他们背出去,一直送到出租车上,所以每天我都筋疲力尽。我每天周而复始就是这样的工作,其实我也烦透了,我特别特别烦,尽管那个时候的我一直认为原来的我应该是个文艺青年,我怎么干起这样的活,去背所有的客人。他们喝酒喝醉了会吐我满身,那我还是一样,有的时候我心里的怒火也会发,但是我的力量太薄弱了我打不过他们,我只有背他们,就是这样。后来我们歌舞厅当中有一个叫红姐的,因为当时她的儿子和我一般大,但她的儿子在北京念大学,然后我在她这里打工。她突然见到我,就会拿我当她儿子一样我从那个包房里背客人之后,她见到我之后她给我调了工作,让我到大厅里去工作,因为大厅比较清闲一些。所有人喝着啤酒,舞台上会有演出,舞台是用一个红地毯铺的,虽然只有这样的一个舞台的一小半这么大,但是那是我生平当中见过最大的一个舞台,贴着那样的红地毯已经被上面的歌手已经蹭得黑黑的了,但是在我的心目中特别地发光,特别地亮。我从来没见过舞台,你知道吗?我认为我不应该是餐厅的服务员,我应该在上边拿着麦克风,应该唱一首,我应该是那个角色,我经常会愣神儿。我记得有一次给客人倒水,因为水是开水,客人拿一个杯子让我倒,放在这然后我就给他倒,突然之间我就被舞台吸引了,水特别开,我就不停地倒,不停地倒,那个就水满到他的手上了,我一点都不知道,我还在听着舞台上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