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的思考心得范文(2)

时间:2021-08-31

4。建立各类人员培训开发机制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工作,突出岗位胜任能力培养,推进培训标准化建设,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培训效果。

  (1)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培训中心作为公司高素质、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和传播先进管理思想策源地的作用,创新培训方式,对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开展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和领导能力培训,重点使领导干部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2)加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是引入社会职业资格标准和认证,鼓励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安监、工程、财经、人资、经贸、法律等领域的执(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依托培训中心、电科院、国内高水平的院校和咨询机构,加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中层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在“智能电网”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及时掌握各专业领域的最新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发展趋势以及电网发展和新能源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三是鼓励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教育,选派优秀管理和技术骨干系统接受mba和工程硕士教育。

  (3)加强生产技能人员培训。一是强化现场培训。基层单位是现场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岗位练兵制度并予以落实。省公司人资部围绕各岗位必备的基本技能、典型技能,组织开发现场培训方案并监督指导基层实施。二是建立技能人才导师培养制度,搞好传帮带,实现先进经验和技能的有效传承。三是继续推行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各类新录用生产人员和转岗人员必须先持证后上岗,持证上岗后也必须每三年参加一次复审考核。深化应用国网公司生产技能人员培训规范,围绕“智能电网”不断完善培训标准。四是建立技能竞赛常态机制,从业人数多的工种三到四年、从业人数少的工种四到五年举办一届竞赛。五是加强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继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实习—综合考核”的三段式培训模式,重点抓好现场实习阶段的培训,对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工种由省公司集中安排到生产基建单位开展6~10个月的现场跟班实习。六是加强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7号),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加强班组长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三年到省公司培训中心培训一次。

  (4)加强农电员工培训。省公司、电业局的各类培训要全面涵盖到县公司,培训内容要切合县公司实际工作对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独立办班管理。重点抓好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对电网、设备及人员安全要求高、专业性强、实训基地投入大的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对于配电、营销及可实现远程培训的持证上岗培训由各电业局或县公司按照省公司统一下发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加强农村供电所所长与农电工持证上岗复审培训。农村供电所所长培训以综合管理知识与技能、团队建设等内容为重点。农电工重点加强安全生产与优质服务技能的培训。与相关专业院校合作,举办县供电企业紧缺专业人员的学历提高班,提高县供电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5)加强主业市场化用工培训。市场化用工在生产技能人员岗位工作实行上岗准入制度,必须经安规及岗位相关规程考试、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对从事带电登杆作业、导线压接、线路测量、机动绞磨等安全性、技术性要求高的特殊技能操作项目的人员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对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工种的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6)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对电力培训中心、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加快建设省公司管理和技能培训基地,加大对电业局、县公司实训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网络培训中心的功能,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5。建立对口帮扶和人员交流机制

  为整体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员工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各级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对口帮扶责任,充分开发公司系统内部各类培训资源,采用业务培训、咨询指导、项目攻关、挂职(岗)锻炼等各种人员交流方式,加大对专业管理和技术薄弱单位、县公司的帮扶培训力度。省公司人资部会同各专业部室牵头制定系统内部跨单位的帮扶培训计划,组织基层单位专业骨干到计量中心、检修公司、电通公司、电科院以及管理与技术相对比较强的单位进行离岗跟班实践,组织专家人才及兼职教师跨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导师带徒等帮扶活动。各电业局要针对所辖县公司的薄弱环节和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帮扶培训计划,推行电业局与县公司之间上下挂职(岗)锻炼、县公司与县公司之间交流挂职(岗)锻炼。

三、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

  全面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事关企业发展后劲,各级主要领导是员工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者,要负总责、亲自抓。在省公司的统一指导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把管业务与管人、管培养、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级直管单位与职能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责任主体作用,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公司人资部是员工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负责对口专业管理、技术、技能人员队伍培养目标、计划的制定。各级直管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员工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针对目前员工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如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薪酬来源及发放、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制定现场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完善约束机制,有效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