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以党建为根本狠抓队伍建设的工作心得(2)

时间:2021-08-31

  在一体化办案中锻炼队伍。整合内部资源,把全市基层院近80%的干部力量用在执法办案上,切实打造成执法办案的实体。以基层检察干警为主体成立2支职务犯罪特侦队,人员统一管理,有案件时集中调配使用,不办案时集中业务学习,促进基层检察干警在办案中不断提高技能、增长才干。

  用和谐检察理念引导队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力求“三个效果”统一,真正赢得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认同。全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和解和民事申诉执行和解工作,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三、把抓好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结合点,形成机关党建新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的党建领导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及其成员的具体责任,形成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的良好工作机制。规定了每年领导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党员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领导和普通党员的责任。

  建立执法规范化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检务督察与案件监管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完善了机关党建、责任追究等制度,共同强化执法监督。深化体制内监督制约,对基层检察队伍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实时监督,突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

  建立党建创新激励机制。为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工作中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着重对于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同时,还建立了《党员谈心活动实施意见》、《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等,进一步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