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心得体会(2)

时间:2021-08-31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利于非公制经济的发展。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占我国GDP总量已经超过三分之一。但是由于市场准入政策和自身的局限,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显得不足。通过参股公有制经济,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可以使民营企业克服自身管理模式的局限,并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拓展出更大的空间。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先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观念,改变“公有制越纯越好”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偏见。要推动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吸纳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打破旧的产权格局,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投资领域,并参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同时,允许公有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股非公有制企业。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同资本的联合或融合要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自愿进行,不能搞行政主导的“拉郎配”,尤其是不得强制对非公有制企业参股。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不同性质企业间的自愿、正当的资本经营行为不得妄加干预。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为企业做好服务,依法保护各类产权的权益,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顺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