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的心得体会(3)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教育的心得体会5

  一个企业要想长期处于兴旺、经济效益好的状态,就必须要做到“安全生产”。通过邢经理对我们的安全生产教育,我学到了许多安全生产的知识,同时还了解了一些我以后工作要面临的生产环境。

  企业的发展战略、思想管理和管理目标要在员工中落实。处于第一位的“安全生产”更要通过领导的制定,员工的实现和保证。企业员工既是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主要承担者和实现者,也是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预防者。生产安全与否还影响着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这些都取决于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的好坏。因此,作为刚融入企业的大学生,我们更是要担负起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样我们能从安全生产中获得利益。充分发挥我们的作用,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认清了安全的重要,就需要我们深入去学习,从根本上吸收和转化它。切实落实建设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傅总在2012年HSE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七想七不干”理念。把我们思想由“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努力克制和消除那些熟视无睹、司空见惯、置若罔闻甚至是麻木不仁的“三违”现象,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工作中居安思危,正常操作时心静如水,心灵手巧;事故处理时临危不惧,有条不紊。使自己更加明白“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受益,谁发展;谁安全、谁幸福”。使自己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不论做什么,都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使自己真正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效益观,追求“不是要你安全,而是自己想安全”的目标,更加主动地按照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保持“我要安全”理念。

  公司始终以安全工作为中心,是公司各级领导必提的话题。安全是咱们公司的传家宝、护身符。公司在全面完成今年及“十二五”的各项目标的有力保障。“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这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位职工的谨小慎微。“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为了这共同的目标,都行动起来,安全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

  安全生产教育的心得体会6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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