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日,xx小学全体教师在下午放学后集体组织观看了"师德师风案例警示教育视频",积极响应市教育局、中心学校的布置和安排。
认真观看了每个案例,心中泛起了一阵阵疼痛,不知这些口口声声说为了孩子们的老师为什么会以"武力"方式进行教育,带学生开房。这些人在践踏着我们教师的尊严,他们在破坏着我们教师的声誉。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通过这些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我也深刻的认识到廉洁从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我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学生进行体罚并不能提高他的成绩,反而会适得其反。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学会保护学生,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案例中的教师揪学生耳朵,推学生,辱骂学生,严重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二、以案为鉴,自我约束
在加强自身法制理论学习的同时,观看这些反面案例,
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教师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党的教育分针,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案例中,海南校长公开带多名女学生开房,简直有悖伦理,违犯国法。
三、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切实做到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学习氛围。不仅如此,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
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做一个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熏陶学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廉洁从教
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首先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其次注重老师与学生、老师与家长关于廉洁从教的互动,承诺学校教师不接受家长的任何馈赠和宴请,不作有偿家教和补课,让家长支持教师廉洁从教工作。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担负着培育新一代人才基础的历史使命,作为奠基工程的我们,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我们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权利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服务,诚心诚意办事,保持清正廉洁,锤炼人品,为人师表,在教学中尽显优秀品质,快乐生活,让愉快的教学成为自己生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真心爱生如子,献身教育,做一名拥有爱心,廉洁从教的好老师。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