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3)

时间:2021-08-31

三、个人反思

  作为一名督学,聆听胡教授等专家学者的报告后,本人结合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实际,做了一些思考。

  1、督学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督学的“督政督学与监测”职责和岗位性质,决定了督学必须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督导;必须熟悉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业务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对学校课程开设、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评价考核等全方位指导与督促;必须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与时俱进地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作为一名督学,一是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二是需要参与教育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学习,三是需要走进校园参与师生学习。

  2、督学队伍建设需要专业化。相对来说,我区目前的督导队伍不够专业。新聘任的12名专职督学中,有6名是教育局领导,督导办公室又是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均为“兼职”;18名兼职督学更是各自以科室、部门或学校管理职责为主。在今后的督学队伍建设中,需要从年轻化专业化的角度考虑,调整现有的年龄与能力结构,改善目前以“兼职”为主的队伍现状,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特别是需要配置具有较高教育统计与评价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职督学,更好地履行“监测”职能。

  3、教育督导必须坚持“两个并重”——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教育督导条例》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在实际工作中,“普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成果,主要是督政的结果,即“对人民**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监督与指导,则应以“监督”为重,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经交流与调研得知,全国仅有宜昌市少数县区将教育局行政审批科挂靠在督导办公室,在遵循市区“三定方案”的前提下,可否考虑单设行政审批科或挂靠到其它科室,以便让督导办公室全力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4、要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我区已于20**度年底按时完成责任区督学挂牌工作,发文新聘任的30名责任督学均分配到全区51所中小学,挂牌到位,公布了督学的职责与联系方式,目前正按上级要求开展挂牌督导工作。但我区还没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实施挂牌督导,在合适的时候,需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同时,如何有效管理与评价责任督学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