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心得体会(2)

时间:2021-08-31

教师学习心得体会 篇4

  初中新课程教师远程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持续十天的初中新课程教师研修培训即将结束,通过这次培训,我真是受益匪浅,下面就本次参加远程教育培训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我曾在网络上读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人被一个社会所淘汰了,那么不是因为年龄,而是因为失去了再学习的能力。不错,只有学习再学习才能保持与时俱进!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对一个一线教师来说,就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教师面对的对象是富有时代气息活生生的学生,学生有自己的新思想和新主张,会思考,会用自己的双眼看世界。我们教师如果僵化了自己的思想,就丧失了学习的热情,又怎能为人师表呢?正如新一轮课程改革所提出来的,教师不仅要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更要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让自己的知识结构与日俱进地得到调整和改善。当今社会,各种知识更新换代较快,旧知识迅速的老化,新知识飞速的生成。如果我们教师仍然死守着自己的传统教学方法、理念,不愿意学习新知识,那么势必跟不上时代发展。所以,教师的假期再教育再学习就显得尤为的重要了。

  远程教育培训是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它不同于以往我们所接受的传统的教育培训,它是应用网络平台,搭建了一个的教育空间,在这个崭新的学习环境中,参加培训的学员不需要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自己的计划随时进行学习。这种全新的教育培训方式给我们充分自由的同时,也需要我们充分了解自己所处的学习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掌握学习技巧、策略,最终学会学习。

  远程教育培训大大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环境和空间。它把教育培训从实际课堂搬到的网络虚拟空间里,通过网络平台上的多媒体课件,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崭新学习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环境里,我们通过看专家讲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资料外,还可以观看一些名师授课的视频,观摩各种类型的优质示范课录像资料,另外,还可以通过论坛跟自己同专业的教师学员交流学习体会,共同学习,加强学员之间的联络和交流,达到资源共享。

  远程教育不仅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更加强调了我们参与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培养学习者的主体意识,不断摆脱原有的依赖性和被动性,使学习者不仅能够进行自主学习、学会学习对学习能力的培养、训练,还着眼于调动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不断提高自主学习的独立性和自觉性,从而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

  当然,任何事物都具体其两面性,虽然远程教育培训给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上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同时它也有很多弊端。例如,我们在上网学习时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去注意其他跟学习无关的信息;在没有老师指导学习时可能我们会抓不住重点,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结果还没有多大的收获。所以,在进行远程学习时,我们一定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做到事半功倍。

  通过这次远程教育培训,我深刻地体会到新课程教学应该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亲自去体验、尝试,来获得知识,逐渐打下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的能力,从各个方面来培养学生探究事物的兴趣和积极的态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尽量只起到指导的作用,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为重点。上课的教师自身素质要高,驾驭课堂能力要强,对于学生错误性的认识,教师能够及时予以讲解。另外教师要善于运用启发,提问题时要有针对性,让学生有的放矢;幽默、流畅、优美的语言也很有吸引力。教师要注重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的机会等等。”

  当一名教师容易,但是要当好一名教师却是不易的,我在深深地问自己,我做到了没有?我们的老师做到了没有?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教师学习心得体会 篇5

  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xx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