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述职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恪尽职守,用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按院党组分工,我分管反贪、渎侦等工作。工作中,在检察长的直接调度下,坚决贯彻上级院和院党组提出的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的调整,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文明执法,使案件的侦结率、移诉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一直走在(上级)市检察系统前列。任现职以来,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6件53人,其中今年立查15件25人,大案比例100%,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目前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4件23人。《确保反贪案件质量》、《提高大要案比例,增强办案效果》等经验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市院转发,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还专门作了亲笔批示,将这一经验在全省总结推广,《构筑办案安全防范堤坝》的经验做法,也被作为教材在全省反贪部门推广。工作中,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积极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教育整顿、专项整改、执法大检查等活动,协助院党组组织自侦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定期开展“优化软环境,我们怎么办?”的大讨论,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办案中,注意讲策略、讲方法,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并把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部门的案件查处,作为处理涉法上访、维护稳定,服务“平安××”建设的重点,先后在教育、矿产、卫生、盐业等系统查处窝案、串案15件22人,切实做到了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